摘要
在抢救危重患者的过程中,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比较多,2008年以前的“医嘱查对制度”、“抢救制度”、“抢救工作的组织管理”中只规定了由执行护士对抢救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进行复述,经2人核实无误后即可执行(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无书面记录与核查的要求,由此医嘱的执行存在较多的问题与隐患。为确保抢救中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给药及处置的准确与安全,并做到有据可依,2009年4月份以来,
出处
《国际护理学杂志》
2010年第5期773-774,共2页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nur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