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代对都城的治安管理尤其严格,为了维护都城的安定,不仅建立完善的治安管理系统,而且采取一系列既独立发挥效用又相互配合执行的治安管理措施,主要有门籍制度、宵禁制度、街鼓制度、武候铺和团保制度等。与一般的城市管理相比较,唐代都城的治安管理具有特殊性,主要表现在:由多个部门分工配合;分区管理;定点守卫与流动巡查相结合;防贼与防火兼责;采取多种措施共同防范。随着唐代都城的发展,人口结构趋于复杂,流动性加大,治安管理层级和环节逐渐增加。在都城发展进程中,这些治安管理制度是唐朝廷管理城市职能的一个重要体现。
出处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10年第3期39-43,共5页
Academic Forum of Nandu:Journal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of Nanyang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