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吴经熊在第一次留学欧美期间,最大的收获可能就是结识当时的世界级法学泰斗——霍姆斯。他们之间的交往,大体上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对霍姆斯狂热崇拜(1921—1924),二、对霍姆斯重新审视(1924—1930),三、对霍姆斯敬仰有加(1930—1935)。两者之间的交往一时传为国际法学界的一段学术佳话,并成为近代中西法律思想文化交流中传奇式的成功个案。
出处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0年第3期120-123,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Ningbo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