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私分国有资产罪量刑司法实践中存在变更起诉罪名率较高、违法所得处理不统一、缓刑适用率偏高等三大问题。只有正确判断私分国有资产罪客观要件"私分"形式上的相对合法性、一定程度公开性以及私分国有资产者是否均为决策者和具体操作者,才能正确区分私分国有资产罪与共同贪污罪;只有将私分国有资产罪认定为自然人犯罪才能避免司法实践中违法所得处理的混乱、尴尬局面;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才能规范私分国有资产罪的量刑,从而保证缓刑的正确、有效适用。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0年第2期11-16,共6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