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公开是司法正义的基本理念,贯穿于侦查、起诉和审判整个诉讼阶段。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全面开启和完善我国侦查公开的程序性设置和制度性安排,寻求侦查程序内外公开双重机制的设立,不仅有助于打破传统侦查封闭、隐秘的运作格局,遏制权力专横,而且能够充分实现人权保障的诉讼价值,推动我国司法民主不断进步。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23-132,共10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