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格尔犯罪目的观的基本内容是:行为与目的互为表里,具有一致性;人的目的与后果、意志与行为具有一致性,行为与意志是相对应的。犯罪目的包括普遍目的和特殊目的。前者由行为的普遍性决定,是任何同种性质的行为普遍具有的;后者是具体行为特别追求的目标。黑格尔的犯罪目的观之启示:目的犯是指以特殊目的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作为罪过认定要素的结果,是指危害行为必然引起的整体的、最终的结果;原因、结果具有同一性,罪过认定不能忽视行为人对危害行为的主观心理态度。
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0年第4期89-95,共7页
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