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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支持船舶油污纯经济损失赔偿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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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除法国等少数国家外,世界各国对纯经济损失都采取限制索赔的态度。国际公约逐渐认可对船舶油污纯经济损失的赔偿,前提是油污事件和损失之间符合严格的合理近因标准。中国目前并无关于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赔偿的专门立法,仅有相关原则性的规定,原则上不宜支持船舶油污纯经济损失赔偿,但渔民渔业权受侵害遭受的纯经济损失应作为例外情形处理。
作者 许娟
机构地区 厦门大学法学院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0年第21期97-98,共2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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