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七章以单独章节的形式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首次为医患双方提供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法律依据。这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必将为医疗卫生界带来诸多影响和变化的大事,因而吸引了公众和医疗机构以及法学界的广泛关注。为此,本刊特别邀请医政、法学专业人士和影像科室专家,结合具体案例对《侵权责任法》中与医生日常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部分进行解读,以期帮助医生更深刻地理解并合理使用这一法律武器。
出处
《磁共振成像》
CAS
2010年第4期317-319,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