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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区居民基本医保每人每年增加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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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7月1日起,佛山市高明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将从每人每年140元增至200元。该区相关部门表示,调整补贴标准后,居民住院医疗保险报销待遇亦会相应提高。
出处 《健康必读(健康新语)》 2010年第7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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