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国家档案局正式启动了《档案法》修改工作并多次召开《档案法》修改座谈会,其中档案立法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衔接成为与会专家学者讨论的焦点,这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条款及其立法精神为参照,我国档案立法体系的基本内容条款存在着“衔接断层”和“权利空档”.
出处
《档案与建设》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0-13,28,共5页
Archives & Construction
基金
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科技立项基金项目《档案法制与建设--档案立法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衔接问题研究》(项目编号:BKW2009-00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