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而这种全新的文明范式不会自发自觉地出现,它需要有承载的主体基础,那就是生态文明的主体——生态公民。从生态公民的概念着手,有必要从两个方面系统地理解生态公民,需要把普遍认为的个体的生态公民进行扩展,扩展为理念上的生态公民、企业公民和政府公民这种组织上的生态公民,而从环境公关的角度来分析生态公民,更是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0年第22期213-214,共2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