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中,公益劳动已经成为社区矫正的一项基本任务和重要内容。司法部要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按照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社区服刑人员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必要的公益劳动。各省(区、市)根据司法部的精神,也相应制定本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也都将公益劳动作为社区矫正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因此,笔者就社区矫正工作中落实公益劳动出现的问题及困扰,探讨一些看法和建议。
出处
《人民调解》
2010年第9期30-32,共3页
People's Med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