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问卷调查和座谈的方法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去寻找目前法学高等教育徘徊以致不良发展境遇的症结。结果表明,法学高等教育终难走出困境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律思维意识与构筑的缺失。有鉴于此,在法学高等教育中树立法律思维的应然观念并纠正相关错误认识的同时,应找寻获得法律思维的有效途径。法律思维内在知识体系的客观要求及其知识体系外因素是构筑法律思维的两个重要支撑。欲汲取法律思维的承载者应克服以往法学教育中对法知识择取上的流弊,依循法律思维构筑上的要求,对法律概念、法规范的认知观念与方式应有重新的梳理;对实践强化功能与教学策略的推动这一知识体系外因素于法律思维的形成与发达的作用亦不可低估。
出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0期40-44,共5页
Heilongjiang Researches on Higher Education
基金
黑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