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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延长任期弊大于利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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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村委会组织法》中,有一个争论焦点,是村委会的任期究竟应该维持目前的3年,还是和政府任期一样改为5年。据调查,绝大多数村干部主张5年,但是华东师大农村研究中心的调查却发现,超过3/4的农民反对延长任期。
作者 张千帆
出处 《村委主任》 2010年第11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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