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阶段对公民隐私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就此所作的司法解释中,但却没有一部法律具体规定了隐私权的内容和侵犯隐私权行为的方式,当某些隐私权尤其是网络隐私权由于其具有流传范围广、传播方式特别等特点成为被侵犯的对象时,受侵权人往往因为法律规定上的限制,无法运用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的方式有力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得隐私权遭受侵害时寻求司法救济成为难题。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0年第23期68-68,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