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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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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门高: 供人通行的门,高度一般不低于2m,再高也以不宜超过2.4m,否则有空洞感,门扇制作也需特别加强。如造型、通风、采光需要时,可在门上加腰窗,其高度从0.4m起,但也不宜过高。供车辆或设备通过的门,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其高度宜较车辆或设备高出0.3-0.5m,以免车辆因颠簸或设备需要垫滚筒搬运时碰撞门框。至于各类车辆通行的净空要求,要查阅相应的规范。
出处 《陕西建筑》 2010年第12期40-40,共1页 Shaanxi Archite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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