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的次级贷金融危机的爆发所引起的具有骨牌效应的全球金融危机,使得众多国家经济遭受重创,然而为此危机得最大受害者却是各国的金融消费者。因此在进入后金融危机时代以来,美国等国家也都相继进行了金融改革,所祭重典也相继出炉,其共同特点都是加强了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金融消费者在我国尚不是一个正式法律概念,对此问题的研究也正处于起步阶段。然而在金融全球化的趋势下,金融问题已经不只是每个国家各自的问题。我国金融也同样会与其他国家金融互相影响,因此借鉴别国经验而重视金融消费者问题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出处
《中国外资》
2011年第2期202-203,共2页
Foreign Investmen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