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强奸作为一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一直是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的重点。我国刑法虽然对强奸罪作了明文规定,但由于时代的不断发展,在面对诸如对男性的性侵害、犯罪行为人为女性的性侵害、婚内强行性行为等各种不同的新情况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争论时,关于强奸罪的现行立法显得束手无策,刑法保障人权的功能也因此受到限制。文中通过对中英刑法上关于强奸罪立法及构成要件的研究比较,进一步分析和探讨了我国现行强奸罪的立法缺陷,并由此提出合理的建设意见,以期完善我国刑事法学关于强奸罪的理论,进而充分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准确、严厉地打击犯罪分子。
出处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2期37-41,共5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