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调查具有多种面向,我们无法把它归类到任何已经类型化的行政行为当中,也不宜像行政行为那样作静态的、平面的处理,更不宜当作程序或过程来处理。本文择取了行政调查中的三个重要问题,即对处所检查的审批、调查的职权主义以及相对人的协助义务,从处所的属性、检查目的两个角度观察了对处所检查的审批,梳理了职权调查主义的基本内涵,并就相对人的协助义务做了初步探讨。
出处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52-59,共8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
基金
作者主持的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项目批准号10AZD023)“监督与规范行政权力的主要路径和重点领域”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