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项治理行动是目前我国公安机关普遍采取的行政执法方式,这种行政执法方式属于不同于制度性执法的运动式执法。尽管作为运动式执法的专项治理行动遭到法治主义者的批评,但是,从公共治理的视角审视公安行政专项治理行动,我们发现,公安专项治理行动能够充分整合行政资源,有效实现社会动员,大力推动政府部门和机构间的行政合作,是适合目前我国现实国情的执法方式。同时,为实现行政执法的长效机制,必须对公安行政专项治理的行政执法模式进行完善。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69-74,共6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