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对现有法制的反思和社会新问题的积极回应,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福利国家社会保险的立法价值重心逐渐从以给付行为满足生存权的保障转向促进劳动就业权的实现,社会保险立法的价值理念经历了从"国家福利"向"工作福利"的重大转变。《社会保险法》在彰显促进就业价值导向的同时,应当积极借鉴西方福利国家当前社会保险立法转变的有益经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强化其促进就业的应有功能。
出处
《长白学刊》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73-77,共5页
Changbai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A级)"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05&ZD029)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青年教师发展基金"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与对策研究"(2010)的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