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域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均为我国主权领域内的不动产权。海域使用论证是海域使用权审批的重要依据。海域使用论证与土地利用审批依据的主要相同点是两者均实行用途管制,以规划(区划)为评估依据;均需要勘测定界。但两者在工程描述、工程引发的环境变化及防治对策分析、利益相关者分析等主要内容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造成上述状况的原因是海域和土地在本质上既有一定的共性(两者均为实现其他开发方式的载体、位置固定性、数量的不增性、利用方向及附属生态逆变的困难性),也有明显的差异(海域的开放性和流动性)。
出处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1年第5期16-21,共6页
Ocean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
基金
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JG200824)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