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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贵族法治到帝制法治传统中国法治论纲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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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治转型是围绕社会转型进行的,中国第一次社会转型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与此相应,法治转型则是由贵族法治转为帝制法治。贵族法治的特质是别亲疏、殊贵贱、断于礼,也就是西周以降的礼治。"废井田,开阡陌;废分封,立郡县"是春秋战国社会转型的全部内容。这种转型用今天的语言来表述,就是经济转型和政治转型。为适应社会的这种转型,先秦法家提出了"法治"理论。这种"法治",与传统的礼治相对立,其特征是"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重心是治吏治官。这是秦汉以后中国法律制度的思想基础。秦汉以后的中华帝国法治主要是这种观念制度化的结果,因此,在这个意义上,用"儒家思想法律化"来概括帝制中国的法治特征较"法律儒家化"为妥。
作者 李贵连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459-483,共25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基金 司法部重点课题"近代中国法治研究与反思"(项目编号09SFB1002)之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晋书·刑法志》,载《历代刑法志》,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页58-59.
  • 2金克木.“风流汉武两千年”,载氏著:《风烛灰--思想的旋律》,三联书店2002年版,页111.

同被引文献245

引证文献15

二级引证文献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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