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方上浦近日透露,两岸在金融领域的合作屡屡突破,截至2011年4月,大陆共受理13家台湾地区银行在大陆设分行或代表处,台金融监管部门亦批准4家大陆银行到台湾设立代表处,均表明了良性的互动。第三届海峡论坛子论坛——“海峡两岸金融合作与发展研讨会”近日在福州举行,方上浦莅会演讲。2009年4月与11月,两岸分别签署了《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和《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确立了两岸金融合作的基本框架。
出处
《中国商贸》
北大核心
2011年第7期83-83,共1页
China Business &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