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了若干"多次"实施危害行为的犯罪情形,有的"多次"是构成基本罪的定罪情节,有的则是成立情节加重犯的法定条件。还有的"多次"是为了明确犯罪数额或者数量的累计方法。正确认识"多次犯罪"的法律涵义,对于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持刑法规范的协调性和同类犯罪的罪刑均衡,有必要对侵犯财产等类型的犯罪,采取明确规定累计计算犯罪数额或数量的立法模式,并统一司法解释部门针对这个问题的解释方法。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7期151-157,共7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