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地下水污染治理中,由于地下水含水介质的隐蔽性和埋藏分布的复杂性以及具有流速慢、稀释能力比地表水差等特点,地下水一旦被污染,治理起来要比地表水困难得多,所需成本也要高得多,有些不可能得到彻底根治。因此,地下水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或"边污染、边治理"的老路。防治地下水污染,应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方针。要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工农业生产布局,科学划分地下水保护区的范围,并采取科学严格的防护措施,保证地下水不被污染。
出处
《科技信息》
2011年第21期45-45,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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