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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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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开展实践教学是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育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径,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特点、思想品德形成规律和大学生的特点所决定的。实践教学的实施,应该坚持"四个原则"、注意"三个结合"和体现"二个特色"。
作者 陈惠娟
机构地区 钦州学院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科学教育版)》 2011年第7期160-161,共2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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