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制度创新,具有行政合同的属性,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主体平等和契约自由的客观要求。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必须革新承包经营关系,变行政合同为民事合同;变革基层政府管理体制,由直接行政干预转向宏观调控;司法介入承包经营关系,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
出处
《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3期179-182,共4页
Journal of Shenya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