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决定新农村建设所能达到的程度,也引起了学界对此问题的广泛关注。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是,处于边缘状态下的农村既不存在与城市类似的公共财政安排,也不存在基于村民自治基础上的私人自愿集体行动的公共选择机制。在相互分立的实然状态下,这两种供给路径都很难有效解决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因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从应然发展的视角看,必须将公共财政的资金投入或制度导入与公共选择下的乡村治理改进融合起来,才能进一步提升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CSH016)的中期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