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极大陆作为现今世界上唯一没有确定主权和未开发的大陆,由于其特殊的自然环境和独特的战略地位,早已成为各方竞争的焦点。在全球气候变化、资源争夺日趋激烈以及相关科技发展的背景下,各国对于开发南极地区的兴趣进一步提高。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有必要重新考量和完善南极地区相关法律制度。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对南极地区有着日益明确的、独立的利益,应考虑在尊重人类共同利益、和谐共赢的原则基础上积极寻求中国在南极地区的"存在"。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84-90,共7页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和中国极地研究中心联合项目"南极洲权属争端与中国南极区域权益的法律保障"(项目编号:QY201001--06)资助
国家社科项目"气候变化下的中国海外能源投资法律保护"(项目编号:10CFX09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