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突破点和着力点,知识产权制度理应有所回应。在知识产权的创造上,建议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的一些技术领域试行依请求的加快审查制度;在知识产权的运用上,建议完善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的强制许可制度,并且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标准化进程中的反垄断规制;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探索国际审查结果共享以及深化海外市场拓展目的国法律制度研究;在知识产权的管理上,进一步完善资助制度以及风险预警制度。
出处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1年第9期19-23,共5页
China Invention &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