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被害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本应获得罪犯的赔偿,以维持其基本权利。但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往往得不到合理及时的赔偿。为了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应该尽快构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目前,我国不论是在物质上,还是在实践上,以及公民法律素养等方面均为建立此项制度提供了条件。在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立法方面,应确立补偿对象和条件、补偿的范围和资金来源以及补偿的机构。
出处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1年第9期68-71,共4页
Social Sciences Journal of Universities in Shan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