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六朝论体文,是其时理性精神的产物,但在理性中又涵泳着诗性。其"理"以审美化的方式存在,是思、情与诗的结合。理感为六朝论体文运思之起点;理趣为其审美特征,具有意趣之美,兴味之美,气势之美;理致为其审美表现。六朝论体文中的"理"是超越于理性而又融合了情韵的审美形态,是一种审美化存在。
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174-177,共4页
Journal of Hen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7BZW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