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由农民依法自愿联合组成,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服务的经济性自组织。其传统的、基本的功能就是生产服务功能。但是,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产生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其功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扩展和创新。突出表现为由过去单一的生产服务功能为核心向以市场服务为核心的多功能的扩展和转换。文章拟对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所具有的市场服务功能、增收益贫功能、权益维护和政治参与功能、产业化推进功能等拓展和创新性功能进行理论与实践分析。
出处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131-135,共5页
Journal of South-Central Minzu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嵌入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乡村治理研究"(BSY1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