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签名笔迹的字迹一般数量少,检验难度大。涉及签名问题案件的争议主要集中在签名的真实性上,也就是所争议签名是否为该人所写。一般来说,签名笔迹的真伪结果要么是真,要么是假。假的情况又分两种,一种是假得不像,直接按照本人书写习惯书写他人姓名;一种是假得像真的,即摹仿他人笔迹书写。对于检验人员来说,当面临检材上的签名字迹与样本签名相似度很大的时候,综合评断的关键是分析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
出处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第5期113-116,共4页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