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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财产公示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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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黄豁在2011年第8期《南风窗》撰文指出,随着社会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的高涨,当前迫切需要选择财产公示的“突破口”然后稳步推进,用实际效果取信于民,平稳推动社会进步。稳步推进财产公示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以空间换时间”即选择部分人群(比如新提拔干部、新进公务员或司法等重点行业)进行试点,先将“突破口”限定在一定空间内,在运行检验后逐步推广。
出处 《社科新视野》 2011年第3期40-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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