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课标明确指出;“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强调要把传统的“以学科为中心”转移到“以学生为中心”、“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不要过多地考虑课程知识结构体系,而是要考虑以学生发展为最终目的,关键在于“教学活动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情境,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那么,如何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笔者谈以下几点认识:
出处
《神州》
2011年第08S期50-50,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