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人民法院的审判理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法律实施的理想境界。长期以来。人民法院把两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审判工作努力追求的目标,这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妥善处理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树立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的意义。人民法官坚持和实现两个效果的统一要讲究方法,就像毛泽东主席说的要过河,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1期58-62,共5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