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目前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在立法权、执法权和司法权等三方面存在诸多的问题,必须通过在进行税权改革中遵循市场经济、效率优先、事权和财权相结合的三大原则,并分别建立中央与地方各自的税制体系,在适当分散税权的同时,整顿规范地方收费权,加强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出处
《金融教育研究》
2007年第5期52-53,76,共3页
Research of Finance and Educa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6CJY002)成果之一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青年课题项目(编号:GQBQ2007039)
华侨大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07BS101)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