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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监督褚时健的“签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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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2月,一封匿名举报信寄至中纪委,反映有人给褚时健行贿,以获取批供卷烟。其后,云南省委派昆明市常务副市长担任红塔集团的副董事长、总裁和党委书记。得到消息,褚时健开始设计后路,作出一生中最错误的决定:拿出300万美元私分。后来褚时健讲述他当时的心态时说:"1995年7月,当时说有新总裁来接任我,我也苦了一辈子,不能就这样交出签字权,我决定私分了300多万美元,这辈子吃不完了。"
作者 张清鸿
出处 《党的建设》 2000年第4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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