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1998年第3期41-42,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
1田鹏辉.论片面教唆犯[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8(3):49-51. 被引量:2
-
2田晓保,宋海涛,王红兵.贪污犯罪存在未遂[J].人民检察,1997,0(11):41-42.
-
3乔传福.论教唆未遂的成立范围——兼评我国刑法第29条第2款[J].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8(3):23-24.
-
4乔传福.论教唆未遂之犯罪形态——刑法第29条第2款的检讨与完善[J].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9(2):52-55. 被引量:1
-
5王丹凤.我国刑法中教唆犯的两种涵义[J].法制博览(名家讲坛、经典杂文),2014(9Z):261-261.
-
6史梅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成为伪证罪的教唆犯[J].法制博览(名家讲坛、经典杂文),2014(6Z):277-277.
-
7章彦威.“教唆未遂”不应构成犯罪[J].淮阴师专学报,1997,19(2):83-85. 被引量:1
-
8郜超.试论教唆未遂与未遂教唆[J].法制与社会,2007(5):763-764. 被引量:1
-
9黄征,周铭川.对“教唆未遂”的思考[J].时代法学,2002(S1):8-10. 被引量:4
-
10徐勇.试论教唆犯的属性与成立要件[J].凉山大学学报,2003,5(2):72-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