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财政改革必须适应经济体制的转变国家财政是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赖以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一个重要政策支柱.然而,改革以来,我国财政的宏观调控功能,却因缺乏必要的集中性财力作后盾而日渐弱化,长期处于一种心有余而“财”不足的被动状态,一些最起码的“刚性”很强的基本支出需要都难以满足,大大降低了国家财政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调控能力.可见,五中全会提出的“振兴财政”的战略性要求,不但是为了解决财政一时的困难,更是转变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我们认为,主要是着力于实现四个“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