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适应现代竞技体育发展的客观要求,日本、德国、英国建立了教练员培训制度,认真分析和研究他们的培训模式,借鉴其经验,将有助于我国教练员岗位培训的完善和发展.日本教练员的培训模式日本教练员的培训,由日本体育协会统一领导,各单项协会具体实施本项目的教练员培训.这项培训制度,始于60年代初,完善于80年代末.以1964年东京奥运会为契机,着手设计教练员的培训制度.1965年在“提高竞技水平委员会”内设置了教练员研修委员会,并制定了教练员的培训制度.尔后陆续举办过一些项目教练员培训班.1988年正式实施文部大臣认定的《公认体育指导者制度》,这就更加完善了教练员的培养制度,提高了对教练员的要求和社会地位.日本教练员分为初级(C级)、中级(B级)、高级(A级)3个等级.对教练员的要求首先是具有专项运动的基本技术和提高专项技术水平的指导能力。
出处
《中国体育教练员》
1995年第3期16-18,共3页
Chinese Sports Coach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