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曾几何时,我们行社干部面对“洋洋洒洒”的非正常贷款只能感叹、焦虑、恐惧。如今,“依法收贷”这个名词进入行社门槛,行社干部知道并能运用法律这个强有力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国家、集体资金财产免遭损失。这不能说不是一大进步。“依法收贷”做为行社清收非正常贷款的一种有效形式,正在被人们所熟知、接受、运用。 然而,随着依法收贷工作轰轰烈烈的开展,不禁使我想到:借债还钱,天经地义,何以“兵戎相见”?一遇到这样的问题,很多人肯定会不屑而答曰“贷户信用观念差,经营不善,无视法律,等等。当然。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1994年第1期35-35,共1页
China Rural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