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38年,查尔斯·莫里斯(Charles Morris)提出了符号学(semiotics)的三分法,认为符号学包括三个方面,即符号关系学(syntactics)、语义学(semantics)和语用学(pragmatics)。现在,这种三分法已被广泛接受和应用,翻译就是其应用领域之一。本文拟就语用分析及其与翻译的关系谈一点看法。一理解是翻译过程的开始,也是翻译过程的结束。讲话是给人听、要人懂的;写文章是要人读、让人看明白的。译者,无论是口译还是笔译,都须自已先弄懂。
出处
《山东外语教学》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26-29,39,共5页
Shando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