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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身体权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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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身体权作为民法领域中的一项基础权利,最早是在司法解释中被明确提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明确使用了“身体权”的概念。我国一些学者也主张在健康权之外另设身体权,对身体权独立的进行保护,而这项工作的进行离不开对身体权法律关系这一基本问题的研究。
作者 程俊杰 黄伟
出处 《群文天地》 2011年第12期149-1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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