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国家中的个人以公民身份建构起不同层次的群己关系,公民资格中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支撑起公共生活的骨架,包括社会和政治两个层面的公共精神赋予公共生活以生命意义。当前,我国公共精神呈现出衰落和弘扬并存的阶段性特征,其发展受制于市场经济改革不彻底、政治体系的吸纳功能不足、社会向上与向下矛盾发展的变化趋势、互联网技术带来的建构与撕裂等挑战。因此,公共精神的涵养需要我们变维稳思维为维权思维,从制度的配套和程序的可行两个方面使公民的权利内容和保护落到实处;推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制度精细化;以过程监管来鼓励社会自组织;以增强公民的权利行使能力为目的,培育公共精神。
出处
《探索与争鸣》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44-49,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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