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志愿服务实践中呈现出鲜明的政府职能错位,具体表现为政府"扶持、监管不足,控制、干预有余",这已成为制约志愿服务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志愿组织的作用,实现共赢的社会效果,必须结合中国实践,重新反思、定位政府和志愿组织的关系,明确政府在志愿服务实践中的应尽职能。合作制衡模式是我国未来政府和志愿组织的恰当关系定位。政府应该摈弃传统做法,对缺位的职能予以有效弥补,对越位的职能予以放弃,明晰其该作为和不该作为的职责界限,以实现其应尽职能的圆满归位。
出处
《新视野》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67-70,共4页
Expanding Horizons
基金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9BaJG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