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学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法的选择,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由此可见,作为语文教师,我们在课堂教学中要关注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为目标,那么在教学中如何才能实现这一要求呢?下面是笔者在教学实践中的一些粗浅认识。
出处
《学周刊(中旬)》
2012年第3期66-67,共2页
Learning week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