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人的"类本质"是自由自觉的人类劳动的重要思想,常被西方学者批评为"抽象"、"先验"和"非科学"的"费尔巴哈主义人本主义"。事实上,马克思思想的发展过程并不存在"费尔巴哈阶段",把"自由自觉的人类劳动"作为人的"类本质",正是马克思完全超越主观唯心主义和直观唯物主义的地方,是马克思对人类现实劳动历史地位的科学抽象。同时,"劳动类本质"与"社会关系总和"的思想并不冲突,"劳动类本质"是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逻辑起点,"社会关系总和"论则是在此基础上发展成熟的人本质理论,二者从不同角度规定了人的本质,在理论上各有偏重。
出处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2年第1期30-34,共5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RADIO & TV UNIVERSITY